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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
拖欠农民工工资都是热门话题,
作为劳动关系中相对弱势的一方,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情况
并不鲜见,
辛辛苦苦工作,
却常常不能及时收获自己的劳动果实。
对于此类民生问题,镇康县人民法院向来高度重视,并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作为一个工作重点。日前,在一起拖欠工人工资案件的执行过程中,镇康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有力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这是镇康法院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又一解民忧之举。
申请执行人高某某与被执行人马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于年10月19日经镇康法院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马某向申请执行人高某某分两次支付人工工资及利息共计元,第一次于年12月30日前支付元,第二次于年5月30日前支付剩余元。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马某在履行完第一次的给付义务后,并未履行第二次的给付义务,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高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马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向其详细阐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会带来的法律后果,马某听后表示将配合执行,但实际上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拒绝履行义务,致使案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执行干警并未就此放弃,进而对马某提出严正警告,并传唤其到法院执行局说明情况,可马某声称自己已回保山老家,无法按要求到执行局报到,案件执行工作再度陷入僵局。经到马某暂住地(勐捧镇某村)走访核实,确定马某确实已返回保山老家后,执行干警便立即组织警力驱车前往公里外的被执行人老家(保山市隆阳区某村)。
驱车连夜前往目的地
因被执行人所留地址与当地实际区域划分有出入,执行干警只好到当地村委会询问其住所确切位置。
在被执行人马某家中,执行干警对其义正严辞讲清“法理”,耐心细致讲清“事理”,感同身受讲清“情理”,在告知拖欠工人工资应负的法律责任,及讲明拒不履行的要害后,马某幡然醒悟,感受到了法律的威慑力,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立马和执行干警一同去银行缴纳案款,一起涉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在被执行人马某完成案款缴纳手续后,一直在银行外等候的执行干警却“倒下”了。原来,在与被执行人马某“斗智斗勇”的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没曾睡过几次踏实觉,每当案件出现新转机,他都会将可能出现的种种不利因素,以及处理方案在脑中过一遍,以防出现任何不可控因素。加之连日外勤办案,舟车劳顿引发了窦性心动过速。躺在村医室病床上的他,却还一心想着让申请执行人及时领到案款,还特别嘱咐同行干警尽快办理结案手续。
次日,看着手机到账短信提示,收到法院发放案款的高某某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十分感谢与高度认可。
近年来,镇康法院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以“执行永远在路上”的干劲和韧劲,以脚下跬步和锲而不舍的精神书写着执行干警的责任和担当,充分发挥执行保障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切实解决困扰群众的“急难愁盼”的具体问题,着力将学习成效转化成工作成果,以办结的一件件案子检验成效,引导干警树立“把群众事当作自己事”的为民理念,真正为民解难题办实事,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阮赫鑫
审稿:李刚
原标题:《镇康法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高效执行解“薪”结》